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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转自:市发改委 时间:2005年5月26日11:0       


    根据河北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十一五”规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今后五年政府决策、调控经济的重要依据。编制好“十一五”规划,对于我们实现“省内力求进位争先,省外追赶东莞昆山”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按照“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城市发展定位,“高科技、外向型”的产业定位、“省内力求进位争先、省外追赶东莞昆山”的目标定位,着眼于实现经济与社会、城乡之间、县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着眼于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实力。

    编制好“十一五”规划要切实把握好四个方面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新的发展观。“十一五”规划强调不单纯以GDP的增长为发展目标,更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体现“一个根本”和“五个统筹”,即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与社会、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考虑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二是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健全规划咨询制度,成立规划咨询委员会,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坚持开门搞规划,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届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提高社会参与度;严格规划编制程序,避免规划编制和编制过程的随意性。三是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实际出发,突出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做到任务明确、布局合理、措施可行,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四是做好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之间要衔接,总体规划要与《廊坊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指导纲要》相衔接。

    二、规划的组成与编制内容

    “十一五”规划由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县级规划组成。

    总体规划是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依据。规划注重突出解决关系全市发展大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在规划的内容上,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公共服务、保护环境以及其他政府应承担职责的内容,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按照投资体制的改革方向,能编制规划的领域要先编规划后审项目,切实将规划做深做实,成为项目审批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编制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及确需政府扶持和引导的领域,如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保护、环境保护、科教文卫、劳动保障等公用事业及支柱产业发展。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为编制对象的规划,是战略性、空间性和有约束力的规划,是编制市县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重要依据。着重对我市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密集地区、以中心地区为依托的经济圈地区、重点开发的地区进行规划,如北三县经济发展和空间利用总体规划、市区大三点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环北京产业带总体规划和环天津产业带总体规划研究等。

    县级规划主要针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更多的内容放在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应该成为更贴近百姓、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

    全市总体规划由市人大审议。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审议、衔接,由市政府审定并发布实施。各县(市、区)总体规划由同级人大审议,报市发改委衔接、备案。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4年1月—2004年3月),启动规划编制阶段。按照全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成立规划编制工作联席小组,组建规划咨询委员会,开展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第二阶段(2004年4月—2004年12月),规划思路形成阶段。开展各项重大课题的研究,初步拟定47个重点课题(课题名单附后),其中选择综合性、难度较大的12个课题面向有研究能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招标和委托研究,委内自行研究10个课题,其余25个课题由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在研究阶段,组织到国外、国内发达地区、国家“十一五”试点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参加规划编制工作研讨会和培训班,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召开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对重大课题的研究成果和需要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进行评审论证。在完成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一五”规划的思路,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2005年1月—2005年8月),规划框架形成阶段。主要任务是起草总体规划基本框架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各规划间的衔接,完成总体规划基本框架的专家论证。

    第四阶段(2005年9月—2006年初),规划完成申报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完成总体规划草案,并对其进行咨询论证,修订完善,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同时做好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修订完善和审定工作。

    四、组织保障

    “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由于规划体制改革和政策机制转变的新阶段,将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许多经济和社会的重大问题要用新的发展观来诠释,特别是规划的内容、体系、方式和方法与以往相比不同,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新特点。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在组织和资金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1、建立“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工作小组(名单附后),以不定期会议方式,负责指导、审议总体规划框架及草案工作,及协调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2、建立规划咨询制度,成立市规划咨询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附后)。对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评估论证,为政府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成员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界、学术界、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代表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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