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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40号建议的答复

2020年08月23日 来源: 市政府办 作者: 字体:  

吴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清洁煤安全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廊坊市清洁取暖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采暖季,我市部分县(市、区)对暂未实施“双代”的农村居民,配送洁净型煤应急取暖。为确保群众温暖、清洁、安全过冬,市、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省、市各项安全取暖工作部署,多措并举,2019年年底,全市洁净煤用户的一氧化碳报警器已全部安装到位,登记认购的洁净煤已全部配送完成,截止到目前,我市没有发生洁净煤取暖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进入采暖季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做好洁净煤安全取暖各项工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了市包县到乡、县包乡到村、乡包村到户、村“两委”包户到人的监管工作责任链条,形成了“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各县(市、区)政府认真摸排,建立洁净煤用户信息台账,确保洁净煤配送到位和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到位。三是严格型煤生产监管,保障洁净型煤产品质量。实行24小时全过程监管,并全覆盖批批检验,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正确使用。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做好洁净煤和一氧化碳报警器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详细向村民讲解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五是强化服务指导,健全督导帮促制度。通过多次督导检查,有力促进了各县市洁净煤取暖安全工作的开展。六是强化应急值守,健全应急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医疗救援与应急反应流程,开展一氧化碳现场救治培训,设立绿色通道直接安排急诊,市、县医院成立专家组随时会诊,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洁净煤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清洁取暖、安全取暖过冬。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按照“问题就是隐患,隐患就要处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居民洁净煤取暖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加强抽检,加大抽检频次,确保洁净煤质量安全。三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取暖知识,确保家喻户晓。四是健全机制,完善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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