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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53号建议的答复

2020年09月21日 来源: 市政府办 作者: 字体:  

刘文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基础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围绕“全域覆盖、连片示范、提升水平、打造精品”的思路,制定《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进展

2019年,全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任务,积极谋划、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超额完成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坚持“小厕所、大民生”的指导思想,提出尊重农民意愿,应改尽改的工作目标,先后三次调查摸底,确保消盲区,全覆盖。对列入2019年改厕任务的厕所坚持做到退街、进院、入室,夏防蝇、冬保温。对往年已经改造的村进行查漏补缺,改造升级,鼓励硬化厕房地面、粉刷墙体,实现不仅方便使用,而且干净美观。全市共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1.2万座,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开展彻底清除历史积存垃圾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村”和“脏乱差”问题。在全域实现垃圾治理PPP模式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监管常态化、制度化。着眼垃圾终端处理环节,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构建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垃圾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2019年全市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51万立方米;全市配备12000余名农村保洁员保障垃圾日产日清;统筹推进垃圾终端设施建设,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投入运行,同时开工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的去向难题。三是提升村容村貌。全面开展“五清三建一改”活动,彻底解决私搭乱建、侵街占道顽疾,所有村庄实现主街、小街小巷全部硬化,综合考虑天然气、用电、供水、通讯等设施建设,提高道路两侧的路肩铺装美化水平。同时,紧密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在绿化达标的基础上,多样树种搭配,营造村庄绿美景观。全市所有村街完成主街道硬化任务,完成绿化3.4万亩,新装更换维修路灯2.65万盏,建设美丽庭院29.3万个。四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围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目标,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城镇周边村街,就近纳入城镇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街,以生活污水为主的住户,有序建设庭院式人工微型湿地,同时结合实际鼓励采取集中处理、联户分散处理等方式,确保生活污水不出户、不上道。全市已完成495个村庄污水治理,1858个村庄污水管控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2020年确定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进一步核清底数,据实、分类统计,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台账,对改厕模式、改厕数量、管护机制、农民满意度、相关责任人等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格式规范、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各项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计划年内新改造农村户厕10万座,力争完成12万座。逐村逐户开展问题厕所排查,建立问题厕所台账,对质量不达标厕所进行整改,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实现问题厕所全部清零。全面推进乡镇机关及直属单位改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建管并重、同步推进,宜县则县、宜乡则乡、宜村则村,建立健全厕具维修、粪污清掏、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后续长效管护机制。

(二)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推广“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垃圾焚烧发电等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补齐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短板,规范稳定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填埋问题,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和综合效益。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基本覆盖所有村庄。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指导各县(市、区)总结提高,形成一套完善的、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体系,促进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实效长效。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在已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尊重各地实际和村民意愿,加快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方案,有序有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顶层设计。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等整治,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及位于环境敏感地区村庄生活污水问题,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不具备污水治理条件的地区要加强生活污水排放管控,鼓励农民节约用水,引导农民将生活灰水用于庭院泼洒、花草浇灌等,不直接排入街道、坑塘,基本实现生活污水不出户、不出村。2020年,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村庄累计达到1863个,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的三年任务目标。

(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对全市所有县(市、区)进行分类推进、分类管理,按照“五清三建一改”要求,对基本完成村庄清洁行动的县域,再动员、再提升,打造一批全域完成示范县,在全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有较好基础、具备条件的县,加强组织推进,尽快完成“五清三建一改”任务;对基础较差、经济实力较弱的县,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任务,确保村庄面上干净整洁有序。以县为单元全域推进、全面开展;以乡为单元加强督导检查、拉练观摩、逐村点评;以村为单位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切实落实县乡村责任,实施增比进位考核,每月一考评、每季一拉练。市级每半年组织一次观摩,年终对村庄清洁行动进行单项考核,排出名次,全市通报。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廊坊市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廊坊市高铁高速沿线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总负责,定期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和专项推进组根据年度任务目标,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协调调度,推动各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县级党委、政府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当好“一线总指挥”,着力抓好项目安排、资金筹集、组织推动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总责。

(二)强化督导考核。参照国务院大检查做法,在各地完成点对点整改和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进行集中督查,重点督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资金规范使用、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线索为导向、以暗访为主要形式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联合督导、单独督导、第三方督导、无人机巡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暗访,提高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实用性。对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特别是质量不达标、弄虚作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处理、追责问责。

(三)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贴近农村、农民的优势,加强宣传发动和示范带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或通过设立公益岗位,对积极参与的农户给予多种形式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主动投入,有效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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