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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及时解答居住证相关政策

2020年12月29日 来源: 政府服务热线 作者: 字体:  

来电时间:2020年12月26日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家人均居住在香河县京汉君庭小区,因在北京工作,已办理北京居住证,核实是否还可以办理香河县居住证。

答复时间:2020年12月29日

答复单位:香河县政府

答复内容:经核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廊坊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电子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中都有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且只能在一个地方办理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业务时应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对不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居住证持有人离开居住地的,应当到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原证。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先到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注销居住登记,同时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重复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休眠居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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