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廊坊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扎实推进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廊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任务和主体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今年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8次。统筹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各项任务,制定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8方面45项具体任务,制定印发《廊坊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规定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精神,科学制定《2020年度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举办“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网班,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6次,组织全市5.6万余名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组织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大力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先进标杆,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全力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加大统筹协调督办,以问题整改作为有力抓手,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机制。围绕压减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推出双休日不打烊、工作日延时、量身定制等服务内容,推行特事特办、全程监督、跟踪服务,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全天候“管家式”代办服务,推行极简化审批,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打造集成套餐服务。充分依托“一窗通”平台,提升拓展“一站式”功能,推动企业开办事项应上尽上,实行企业开办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全程实现“指尖办”。自5月起,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7小时以内,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办进入“小时”时代。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工作,全面梳理核对了“四级四同”事项目录中各级各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事项库与审批系统平台数据对接,确保审批系统办理事项与事项目录保持一致,实现清单之外无许可审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认真落实清单管理办法,组织事项实施部门做好实施清单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及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含涉企)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网上公示,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成果。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设置代办服务中心和自助服务区,实现一次提交、并行办理、限时办结。注册登记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全部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实现注册登记即来即办、营业执照立等可取。大幅规范、压减和取消申请材料,将企业注册登记与印章刻制环节合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对账机制,实现9个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充分依托“一窗通”平台,提升拓展“一站式”功能,实行企业开办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全程实现“指尖办”,不断提升企业开办审批服务质效。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开办时间在全省率先实现1日办结。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县两级实现“部门参与率、抽查事项纳入率、双随机监管方式运用率、抽查信息归集率、抽查结果公示率五个100%全覆盖。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合同霸王条款、农资市场、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信用平台建设力度,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强化数据归集服务,今年向省平台报送“双公示”数据近14万条。制定印发《廊坊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进一步推进联合惩戒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施行实施精准监管,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及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签订“通武廊”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建立农超对接、场厂对接等产销机制。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203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任务,完成率100%。
(六)优化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优化资源配置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化。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执行政府采购支持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扶贫项目全部复工复产,贫困劳动力全部稳定就业。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评估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加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印发《廊坊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20—2022年)》。深化“一村一顾问”制度,推进在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制作“廊坊市村居法律顾问”专属网站,开设手机APP,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确保将法律服务送到基层老百姓身边。深化律企对接,开展“创业风采·建功廊坊”主题实践活动,在首都新机场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搭建平台,全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公证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提供延时、预约、加急服务,实现优先咨询、优先办理、快速出证、公证服务费用疫情期间减免50%。组织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参与12348热线值班968人次,接听热线电话20570余次。司法部授予市司法局“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建立和动态调整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全面落实差异化管控各项措施要求,切实保障正面清单内企业良好生产环境。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稳步实施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截至11月1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违法问题案件下达处罚决定数1061件,处罚到位金额2995.06万元。扎实开展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和任中审计工作,准确掌握领导干部任职地区重点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状况质量变化情况,促进领导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全力抓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制度保障。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迅速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及时制发《廊坊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廊坊市本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做到了疾病防控到位、医疗救治到位、信息管控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六个到位”,全市32例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出院,实现了“患者无死亡、医护零感染、向京零输入”,以实际行动坚决扛起河北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职责。
(二)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市场监管各类法规制度,统筹推进防疫情、控物价、保安全、稳市场等各项工作,严禁活禽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关闭现场宰杀及活禽交易点,持续加强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重点品种监管,集中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的市场秩序。
(三)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制定出台“全市政法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从保障返工人员合法权益、及时有效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等方面,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战疫情、律师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编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务》,组织律师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政务服务再升级,全市所有服务窗口增加办事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压缩办理时间,升级服务方式,同时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审批事项,组织工作专班全天候待命,保证随时申办、即时审批,为防控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送证上门,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高效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政府立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科学制定《廊坊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廊坊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加大立法培训力度,组织全市立法工作负责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廊坊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和质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廊坊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廊坊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草案)》和《廊坊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廊坊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20余件,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73件,对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文件进行了修订。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案、有错必纠,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高度认可,并作为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出台《廊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90个乡镇、16个街道都设立综合执法队伍。在省赋权清单明确的事项外,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实现行政执法权限与力量向基层下沉。为保障乡镇和街道高质高效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及时为事权下放后依法具有罚没资格的乡镇和街道核发资格证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完成审核、申领、换发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证件1386个,证件申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廊坊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三项制度“回头看”和行政执法公示专项检查,抽查各级执法部门50余个,执法事项150余项,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信息及流程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公示,以公开促公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防止和减少裁量的随意性。组织梳理全市行政裁决事项,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修订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全市罚没主体410个,新增行政执法人员4930名。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并纠正问题400余个,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向省厅推荐典型行政执法案例9个,6件执法案卷获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坚持将主动听取和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作为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体现。2020年,市政府共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议题16项,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40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58件,省政协提案2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04件,市政协提案23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按时办复率、规范化率、走访率达到100%,满意率99%;市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规范化率、走访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以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关键环节为抓手,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发挥政策实效。开展财政审计,促进财政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有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加大对教育、医疗、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资金、气代煤电代煤、美丽乡村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审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强化资产监督、加强违纪查处、促进财务规范。开展营商环境审计调查,重点政策完善创新情况、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情况、优化发展环境情况、提高窗口服务和加强诚信建设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资金、项目审计为抓手,持续关注国家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推动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开放、增进民生福祉、创新社会治理和防范重大风险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设立相关栏目,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大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级政府26个试点领域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进行公开。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立“政策解读”专栏。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43条,发布政府信息37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35件,均按规定予以答复和处理。开通“廊坊政务”微博微信,加强政民互动、优化掌上服务,打造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对全市29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规范清理、优化整合,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廊坊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调整完善“双公示”信息目录(2020年版)。制定印发《廊坊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覆盖全市32个部门212项联合惩戒事项,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完成与省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对接。加强“双公示”数据报送,向省平台报送“双公示”数据139814条。加强信用信息服务,为评比表彰和专项资金扶持工作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共计14批880件次。规范开展信用修复,鼓励企业改过自新,完成信用修复413条。开展大型信用宣传,组织覆盖全市90个社区的大型信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不断提升市民“懂信用、用信用”的意识。
(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听民意、解民忧监督渠道作用,积极应对热线受理面广、量增、事杂的新形势,与河北省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加强对接,实现了省市热线正式互联互通,并将成员单位延伸至乡镇一级,建立起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县、乡三级直接办理机制,实现群众诉求迅速接收、及时办理,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受理群众来电约33.4万个,办结率96.5%,荣获2020年第四届全国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之星奖”。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排查活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民间矛盾排查调解、防范化解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等专项活动,强化矛盾纠纷研判与处置,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今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84次,调解矛盾纠纷13272件,调解成功13063件,全市260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8300多名人民调解员参与了疫情防控工作。
(二)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关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度提升计划》,推动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序开展。组织行政应诉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举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题培训班,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办案水平。组织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促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廊坊日报《与法同行》宣传栏目解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知识,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度,扩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0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2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74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0件。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九进”“法治九建”为载体,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依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临空经济区拆迁安置、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10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0余次。开展“法律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中小学普遍开设法治课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活动,举办法治培训班30余期,全市80%以上的大型市场都设置了固定的法治宣传栏。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实现基层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网格化、全覆盖。开展“法治九建”创建活动,全市54个村街被命名为“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顺利通过验收并得到省验收组充分肯定。
2020年,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等方面亟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21年,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新时代加快建设创新廊坊、数字廊坊、健康廊坊、平安廊坊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