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罗云鹤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6月30日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罗云鹤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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