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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期间就医提示

2021年08月10日 来源: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 字体: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前往医院就诊时加强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使您顺利就医,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前往医院就诊时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入院时要自觉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落实测温、扫码,就诊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勿佩戴有阀口罩)。

3.积极配合医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如实回答医护人员询问的有关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等问题,按照流程有序就诊。

4.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立即安全转至发热门诊就诊。

5.进入医院后,禁止在任何区域聚集,排队等候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候诊及检查时请与他人保持至少一个座位距离。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自觉保持就诊间距。

6.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血常规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在隔离留观室或隔离留观病房等待检查检验结果,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不得随意离开隔离留观室或隔离留观病房。

7.所有住院患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积极配合医院做好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严禁串病房,不要在楼道聚集、聊天等。

8.住院患者实行非必需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以及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谢绝探视,倡导电话和微信语音等方式进行慰问,及时劝返前来探视的家人及朋友。

9.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院,入院后再连续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

10.到门诊部、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及家属也要实行测温、扫码,就诊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安全转至发热门诊就诊。

11.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收治发热患者。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了坚守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也为确保您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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