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2022年01月03日 来源: 市防控办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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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高风险地区滞留人员一律不得返廊;对已返廊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地区滞留或14天内有该区旅居史的待返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廊,返廊后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在疫情发生地级市域内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滞留待返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廊,返廊后跟踪健康监测14天。

4.按照居家医学观察和跟踪健康监测要求,返廊人员分别于抵达后第1、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需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中,不具备1人1户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5.5日内有省外(含京津)旅居史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