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2022年01月03日 来源: 市防控办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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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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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高风险地区滞留人员,一律不得返回三河。

2.密接、次密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3.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地区滞留或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待返人员,来三河前要向所居住农村(社区)报备,并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三河后,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如不具备1人1户等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4.次次密接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如不具备1人1户等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5.在疫情发生地级市域内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滞留待返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三河后,进行跟踪健康监测14天。

6.对于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不满14天的返回人员,要补齐集中隔离时间至满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如不具备1人1户等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