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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612号建议的答复

2022年04月28日 来源: 市政府办 作者: 字体:  

范国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刘宋镇万亩荷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设施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庆功台村基本情况

刘宋镇庆功台村地处香河县域东南边界,多条干支渠环绕,坑塘连片,长年富水。近年来,该村立足自身优势,按照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模式,积极发展特色农业项目,形成了以藕荷种植、乡村旅游为主体的特色农业经济发展格局,先后获得“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等殊荣,是香河县创建“荷花之乡”、打造“万亩藕荷”景观的重点村街。

二、关于农业产业发展方面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集聚、特色突出”的发展思路,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加速推进莲藕产业发展,在原有莲藕种植的基础上,培育出飘花、大地红、珍珠6号等十余个莲藕精品品种,同时大力推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升莲藕品质及生产效率,将香河莲藕打造成特色品牌。

三、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方面

不断推进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推动乡村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批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农旅载体应运而生。在2020年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评选工作中,经过推荐评选,庆功台村被省文旅厅评选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荐万亩荷塘入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由万亩荷塘与水岸潮白田园综合体组成的香河潮白休闲农业示范区获评为廊坊市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2022年,积极推进中旅集团对万亩荷塘进行托管,促进刘宋镇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四、关于用地指标方面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冀国土资规〔2017〕1号)文件精神,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经营场所,其停车场、接待服务、住宿、餐饮、卫生间等相关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指标。

对庆功台村农业产业规模经营所需用地指标,香河县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在确保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的前提下,结合刘宋镇庆功台村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设施用地形成的规模,科学编制庆功台村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有效保障产业用地需求,支持和推动村街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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