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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0号建议的答复

2022年05月02日 来源: 市政府办 作者: 字体:  

夏秋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合理设定收益标准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18〕3号)的规定,廊坊市原扶贫项目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形成的资产收益项目均综合考虑资产收益分配项目所属产业特点和市场平均回报率、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合理设定收益标准。2021年,共建设产业项目34个,投入8849万元衔接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帮扶项目全覆盖,产业项目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和当地群众增产增收。

(二)统筹考虑评选标准

廊坊市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区域布局、市场基础、可持续发展情况等因素,合理设定项目实施主体的评选标准,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推动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整合贯通;围绕当地特色、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农业创新驿站,充分发挥驿站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规范化建成农业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具有经营业绩好、管理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农民合作社,积极做好原扶贫项目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形成的资产收益项目,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

二、下一步规划

我市将本着符合当地实际,利于长远发展的思想,指导各县(市、区)立足当地发展实际,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科学统筹培育壮大产业发展。坚持增加农民尤其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为基本思路,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转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从突出到人到户转向推动区域发展,从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市场有机结合。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科学推进乡村振兴,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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