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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2022年06月16日 来源: 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廊坊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廊坊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做好我市“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根据《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廊坊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引领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全域协同、上下联动、规范发展、智慧传播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性别之间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均衡发展。服务群众、普惠共享、规范发展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科普工作社会化、科普设施体系化、科普手段信息化、科普活动品牌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科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的价值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

2.提升各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将提升科学素质的目标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各个阶段。加强学前教育科学启蒙和教育资源供给,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深化义务教育阶段科学课程教育改革,推广高质量科学教育教材和课程,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学生想象力,增强学生求知欲。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推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均衡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开展“挑战杯”“创青春”等大学生创业大赛,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加强职业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3.充分利用科学教育资源助推“双减”工作。在“双减”政策下,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专家、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以及符合学校需求的科技馆、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自主选聘为科技辅导员或合作机构,并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实施馆校合作行动,积极推进科技场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促进学校科学课升级,推动馆校合作提质增效。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减灾、防范邪教和身心健康等内容的“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建立健全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积极落实英才计划,广泛开展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青少年体育比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加强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将科学精神和科学教育作为教师培训进修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教师200名。(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林科学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社科联、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大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群众性科普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传播科学理念,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2.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人才培养。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原则,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同时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农广校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农村全民健身活动等。到2025年,开展线上线下农民教育培训2万人次以上。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3.实施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技协等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服务,推动农村科普设施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等融合发展。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健全特派员服务体系,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科普组织建设,支持农技协发展,提升科技小院科普服务能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建设完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家庭农场等阵地,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牵头,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宗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社科联、市农林科学院、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最美科技工作者、巾帼建功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创新活动,积极参加省“十百千”“六比一创”等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促进广大产业工人立足岗位提升技能。

2.提高产业工人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支持市级、县级、企业级创新工作室建设,组建创新工作室联盟,逐步形成市、县、企业三级共创格局。推广现代学徒制,开展订单式培训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技术咨询和创新指导,不断发展壮大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素养技能形成体系。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提升职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3.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社科联、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水平。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实施“健康廊坊”行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增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党群服务阵地、科普园地中,增强健康科普服务功能。提高科普设施适老化程度,提供更多适老化科普线下服务、智能应用。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充分发挥老专家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科普报告、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健康咨询等形式的科普活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科学普及志愿服务工作,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旅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和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增强把握创新发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以及人才成长规律的能力。

2.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等文件要求,将科学素质提升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各单位分级分类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知识培训,在全市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中开设科学素质教育课程,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提升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五个廊坊”建设。(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社科联、市农林科学院、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促进科研科普融合,鼓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单位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与科普创作、提供科普场所或向公众开放科普设施等方式承担科普义务。组织参加河北省科普事业贡献奖,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参与活力。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鼓励行业专家、科研人员等积极参与科普教育和科普传播推介工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面向社会开放科普资源、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县级科协、市级学会和科技型企业举办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展示活动,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用榜样力量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林科学院、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加大对科普创作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加强科技前沿、食品安全、医疗健康、防灾减灾、绿色环保、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科普精品内容产出。创新科普内容表达方式,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鼓励高校、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科幻产业发展。在青少年读者群体中开展科幻创作交流活动和科学启蒙活动。

2.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构建多平台支撑、全媒体融合的科普传播体系。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充分激发媒体社会责任,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推进智慧科普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加快“科普中国”APP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普中国”与市级各类科普资源平台深度对接,发挥科普阵地作用。进一步打造市级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围绕重大科学事件、突发事件等及时发声和辟谣。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发展薄弱地区和领域倾斜。(责任部门: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旅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落实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提高免费开放科技馆管理运营水平。

2.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市级科技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综合科技馆,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建设特色科技馆、专业科技馆。完善科技馆体系运行机制,推进科技馆展览展品和教育活动研发与实施,建设科技馆展品创意和研发平台。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继续发挥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设施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统筹推进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公民科学素质示范单位等建设发展,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参与全国、省级、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提升科普基地核心功能和科普服务内涵,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将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活动中心等建设内容;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推进科普画廊、科普公园、科普广场建设。(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应急科普工作。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发挥好“科普中国”优质资源作用,利用好现有设施完善应急科普宣教平台。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开展应急科普主题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推动市县科协工作重心下移,构建市域资源集散中心,推动县域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发挥科技志愿者作用,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科普传播能力。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3.夯实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提升科普工作覆盖面和精准服务能力。持续打造“送科技服务下基层”“科普进校园”等品牌科普活动,强化上下联动和示范引领,展现科普工作亮点和成效。

4.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科技工作者和媒体从业人员科普能力提升。推进科技志愿服务队建设,组织动员知名专家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等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农林科学院、市广播电视台、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市科协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2—2025年)》实施工作,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投入水平。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经费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拓展科普资金多元化来源渠道,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

(三)机制保障。落实国家、省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提高政策执行实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加上级表彰和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积极做好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推动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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