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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回顾

市林业局:关于如何依法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有关问题

2015年08月07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时间:8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单位:市林业局

  嘉宾:林政科 常淑荣;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李建辉;森防站 袁芳芳;森林公安局 刘振起。

  主题: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工作;本辖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木材、林板和野生动植物运输的检查监督及违法运输案件的查处;木材经营、加工用材单位的检查监督和违法违章案件的鄂查处;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惩罚;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法律、法规、规章;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等。

  超量采伐构成滥伐林木罪吗?

  市民李先生:我办理了林木采伐证,但没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请问,超量采伐构成滥伐林木罪吗?

  森林公安局 刘振起: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采伐10立方米以上,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自种树发生病虫害由谁负责?

  市民王女士:自己种的树或小区、单位院内的树,发生病虫危害时,应当由谁来防治?

  森防站 袁芳芳: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也就是说,谁经营,谁所有的树,发生病虫危害时,防治责任主体是树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所以应当由自己来防治。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会受到什么处罚?

  市民张先生:请问,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会受到什么处罚?

  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李建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依法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

  市民谷先生:我想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请问,应该如何申领?

  林政科 常淑荣: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2)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3)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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