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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定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7号

2016年03月17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2016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

2016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的部署,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创新办理方式、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承办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承办工作上档升级。

一、明确目标管理,深化考核机制

(一)明确质量目标。认真落实市政府确定的承办工作五项责任目标: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比例达到60%以上;走访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各承办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办理责任。承办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将承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整体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体推进落实。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责任分工机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人员。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市政府负责,将承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包案、协调督导、走访问效,推进工作落实;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科学统筹好本单位承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全员抓办理的工作局面,做到亲自包案办理,跟踪协调指导,走访问效落实,倾力做好每一项承办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省政府第125号令)和《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精神,及时修订市政府系统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进一步规范考核的范围和标准,完善考核机制,开展对承办工作的年度考核。对承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承办工作中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办理举措,提高办理实效

(一)深入分析研究。代表和委员来自全市各条战线,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汇聚民意的宝贵资源。各承办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承办调研,准确把握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内涵,领会代表委员意图,认真谋划解决途径,从中把握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要求,找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切实提高承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圆满完成每一项承办工作任务。

(二)深化协商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将沟通协商作为做好承办工作的必要环节和有效举措。办前采取电话联系、登门走访、通报情况等方式,围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反映内容、办理基本思路等充分协商;办中通过“开门办案”、“面复会”、“面对面协商”等形式,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关键环节、重点问题的办理工作,共商办理举措;办后通过深入走访、专题协商、专项督办等方式,及时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深理解,增进共识,取得代表委员的支持。

(三)加强多方协作。在办理过程中,密切主会办单位间的配合,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征求、认真分析、积极吸纳、充分汇总会办单位意见,确保办理和答复完整统一。会办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杜绝将办理责任推给主办单位的不负责现象,会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客观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主办会办单位要共同做好办理工作,促进政府承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科学办理,提升承办质量

(一)实行依法办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开展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弄清背景、原委和症结,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解答。凡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规划、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目前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详细解释说明,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完善承办工作流程,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形成完整的工作程序,把承办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制度。一是全面复前审核。严把政策法规关、答复内容关和行文规范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翔实、解决措施具体有力、格式规范优质高效。二是突出办理重点。各承办单位也要依据自身工作职责,选择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办理工作重点来抓,力求以点带面,通过办理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解决一类存在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提升。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承办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和重点抽查。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层层狠抓督导,全力抓落实、推动承办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认真开展复查。在答复阶段基本结束后,要以答复代表委员给予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为重点,认真开展复查落实工作,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有诺必践。要把搞好走访工作作为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的重要措施来抓,明确责任,认真实施。通过扎实开展复查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提高承办质量。

(三)严格工作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建立健全承办工作联系点制度,点面结合,加强管理和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承办工作标准化管理要求,强化对承办工作指导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承办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承办流程,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承办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注重总结交流。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全面总结承办工作的经验做法和积极成果。积极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府、政协有关内刊等渠道,大力宣传承办工作成果和典型,宣传代表委员监督支持政府工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适应承办工作新常态,勇于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认真谋划承办工作创新发展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加强承办工作研讨交流,学习先进省市经验作法,增强办理工作活力,不断开创承办工作新局面。

四、依法公开办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不断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稳妥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为2017年实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意见全文公开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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