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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定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16号

 

2017年07月31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5日

       (此文向社会公开)

 

 

2017年市政府系统承办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要点

 

2017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作为完善政府决策、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参考,以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绩效、赢得代表委员支持和满意为目标,强化责任、完善机制、深化服务、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承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水平。

一、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办理责任

(一)明确目标任务。市政府确定承办工作五项责任目标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比例达到60%以上;代表委员走访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措施,力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责任机制。承办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坚持实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责任分工机制,确保层层有责任、人人有目标、件件有人办。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查督办,做好服务保障。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衔接,妥善处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对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认真研究谋划,亲自协调督导,主动走访问效。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指导,确定工作联系点,推动承办工作平衡发展,确保圆满完成每一项承办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办考核。坚持将承办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内容,实行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对日常承办工作进行台账管理,实行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事项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实行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加强协调指导,实行联合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比较集中或反馈不满意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层层抓督导、全力抓落实。坚持以问责促担当,对工作疲沓、进展不力的承办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或给予通报批评。根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省政府第125号令)和《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精神,市政府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管部门及代表委员开展对承办工作年度考核工作,对承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承办工作中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

(一)开展调查研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全市各条战线,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汇聚民意的宝贵资源。要把调查研究贯穿承办工作始终,加强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梳理分析,归纳综合其中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认真研究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提出背景和问题症结,深入基层,调查论证,准确把握内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办理方向,提高承办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评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效果,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工作。

(二)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代表委员的意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社会各界的呼声。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对于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待,把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去抓,充分发挥代表委员依法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更好地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多方协作配合,为承办部门和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加强承办工作的动态服务,及时处理好承办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化培训辅导,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能力。在办理过程中,密切主会办单位间的配合,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积极吸纳会办单位意见;会办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客观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共同做好办理工作,促进政府承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坚持科学办理、提高承办质量

(一)严格依法办理。承办工作中必须要遵循依法办理的工作原则。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办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限、程序和制度规范承办工作行为,提高办理质量;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办理自觉性,加大依法办理工作力度;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承办工作机制,加强承办工作制度化建设。要完善承办工作流程,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形成完整的工作程序,把承办工作纳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提升创新意识。创新办理方式,应积极推行公开办理制度。一是积极开展“开门办案”。各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开门办案”工作方案。根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具体情况、不同特点,分别采取现场办案、联合办案、会商办案办理方式,扩大和畅通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二是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各单位对现行的各项办理工作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同时,及时补充完善,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要认真提炼概括,及时总结形成工作制度和规范要求。三是各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大宣传交流。各单位要加强总结宣传工作,对承办工作中的“亮点”,特别是承办工作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产生的重要作用,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所创造的突出成果,办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等,要积极进行宣传报道。

四、依法公开办理,促进承办成效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方便代表委员和公众查询为原则,继续推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提出是否公开意见,在答复意见和会办意见首页文号正上方标明。

对拟公开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核,明确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汇总承办单位办理意见,形成正式办理答复函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进行审定。对涉及到主会办单位沟通确认的公开内容,主办单位应积极与会办单位确认,会办单位应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需征询代表、委员意见的,应做好征询意见工作。

答复意见涉及国家机密的,依法不予以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有关承办单位要提供和配发解读材料,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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