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农业局征求《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2017年04月11日 来源: 市农业局 作者: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送审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174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

一、信函方式,请寄至:廊坊市爱民东道235号号,廊坊市农业局,邮编065000,联系电话:0316-2266693,并在信封上注明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反馈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lfnyjxmk@163.com

附件:《《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送审稿)》

廊坊市农业局

2017411

 

 

附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送审稿)

 

为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目标,强基础、转方式、壮产业、延链条、树品牌、重监管,促进畜牧业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以“优牧控畜”为总体要求,着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肉、蛋、奶等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在20万吨、8万吨、18万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高,畜禽发病死亡率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畜产品加工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2.2:1。畜牧从业者收入不低于外出务工农民人均收入,适度规模以上养殖场场主收入达到外出务工农民收入的23倍。基本建成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智能化、环境清洁化、经营产业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深入推进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优化区域布局。我市位于环京津的特殊区位,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及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畜禽规模总量,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容量相匹配,稳定现有养殖规模,提质增效,推进畜牧业提档升级。控制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县、广阳区四县(市、区)及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和安次区、永清县、固安县三县(区)北部区域的畜禽养殖规模,不再鼓励新建、扩建养殖场,探索养殖业逐步退出机制;引导产能向大城县、文安县、霸州市东部等南部区域转移。奶牛养殖以文安县、固安县、永清县、安次区为重点;生猪养殖以永清县、安次区、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为重点,逐渐缩减北三县养殖规模;肉鸡养殖以安次区、文安县、霸州市、永清县、大城县发展肉鸡产业集聚区;蛋鸡养殖以文安县、大城县为重点建立优质高效养殖产业带;肉牛(羊)产业以大厂县牛(羊)肉追溯体系建设为纽带,北部重点发展屠宰加工业,带动永清县、文安县、大城县、霸州市等南部区域肉牛(羊)适度规模养殖。

(二)调整产业结构。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努力增加名、特、优、新畜产品,实现品种结构多样化,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稳定发展生猪、蛋鸡和肉鸡,突出发展奶牛,扩大肉牛、肉羊养殖,探索发展休闲畜牧业。提高牛羊禽肉供给比重,提升冷鲜分割和加工产品上市比重;大力发展品牌蛋、功能蛋,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等高端乳制品市场占有率。积极倡导无抗、生态循环等健康养殖方式,培育创建畜产品品牌,提升畜产品质量。加快农牧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粮改饲”试点,以养带种、种养结合,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牧试点,推动构建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循环农业生态试点建设。

(三)发展规模养殖。着力推进生产要素聚集和优化,实现分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变,提高生产水平和效益。对奶牛存栏300头以上、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3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重点支持。到2020年,全市市级以上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稳定在200个左右,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同时着力推进现代畜牧产业聚集区建设,现代畜牧产业集聚区享受现代农业园区支持政策。

三、做大做强畜产品加工业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对省级和国家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到2020年,年产值达到10亿元、1亿元、1000万元的畜牧加工企业分别达到5家、10家和50家。对新建、扩建投资亿元以上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畜产品加工项目的扶持力度。

(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养殖基地,引导养殖场户自愿以土地、生产资料、养殖畜禽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着力发展一批新型畜牧合作组织,完善功能定位,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以完善奶业利益联结长效机制为重点,促进产加销紧密衔接,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增加奶农收入。

(三)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龙头企业增强主体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着眼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调整产品结构,开拓高端市场,强力打造知名品牌。搞好产品策划,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产品,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企业开发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加强品牌保护。对在创建知名品牌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畜牧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四)探索新型营销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畜牧业,支持涉牧企业创办或采用电子商务平台,以全新业态进行营销。引导通过二维码实现“互联网+生产全过程展示”营销,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发展农业直营直销和电子商务,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加快构建环京津2小时鲜活畜产品物流圈,推进电商企业服务“三农”进程。对销售额巨大、带动畜产品生产作用明显的电子商务平台给予适当奖励。

四、加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

(一)强化畜禽良种繁育。全面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完善配种网络,加强场际遗传交流,打造京津冀畜禽种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种畜禽场建设,对现有种畜禽场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转型升级,提供更优质的种畜禽产品。积极组织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扩大优良种畜禽遗传效应。与国际先进技术对接,开展与境外原种场同步联合繁育试验示范,生产与世界水平一致的优质种畜。制定猪冷冻精液地方标准,示范推广相关技术。

(二)健全基层推广体系。加强技术推广机构支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奶牛、生猪创新团队作用,积极推广畜禽养殖管理云平台技术、环境控制、高产繁育、数字化管理、全株玉米青贮、犊牛酸化奶饲喂、TMR饲喂精准监控、三位一体奶牛发情监控、粪污无害化处理,发酵床养猪、肉鸡笼养等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畜禽生产能力和水平。

(三)壮大饲料兽药产业。大力发展安全高效、无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支持企业研发新兽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科技水平和产品竞争力。鼓励饲料生产企业实施资源重组,走集团化、规模化道路。积极吸引外埠饲料、兽药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到2020年,培育年产20万吨以上的大型饲料企业(集团)12家,年产10万吨以上饲料企业3-5家。严格兽药生产企业审批,提高兽药GMP建设水平。加强兽药GSP建设,规范兽药经营行为。

五、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

(一)综合治理养殖污染。依法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施雨污分离,粪污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现有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探索建立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机制和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开展区域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养治分离的第三方治理模式,提高专业化治理水平和效果。到2019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区)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二)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将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紧密结合,推动农牧林(果)、农牧渔、农牧蔬(瓜)生态循环。探索“粪污制沼、沼气供户、沼液(渣)种菜(树)”,“干湿分离、粪肥还田、污水净化”等转化模式,开发能源化、肥料化粪污利用途径,形成适合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的主推模式。到2019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区)废弃物全部进行妥善处置,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积极创建省级及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资源集中化利用示范企业。

(三)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类建设、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原则,加快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改进育肥猪等畜禽保险条款,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建立保险查勘与病死畜禽清收相结合制度。到2018年,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六、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措施

(一)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仪器设备更新维护机制。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加强养殖、移动和屠宰等环节监管,实施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定期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扑灭疫情。完善市、县、乡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强化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县级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的动物防疫分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正式工作人员,给予乡镇工作补贴。按政策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防疫工作补贴经费,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创新基层兽医队伍管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动物疫病防治。探索建立入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进入制度,降低动物运输过程疫病传播风险。积极推进京津冀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到2020年,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分别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和一级水平,生猪、家禽、牛、羊疫病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3%以下。

(二)加强人畜共患病和种畜禽垂直传播疫病防控。健全农业与卫生部门动物疫病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合力开展布病、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净化奶牛布病,强化羊布病、狂犬病防控措施。加强职业卫生保护,降低从业人员人畜共患病感染风险。引导和督促种畜禽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七、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市、县畜产品、投入品、种畜禽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网络,对畜禽良种、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加工流通、质量安全等实行全程监管。增加市级检测中心高精尖设备,培养高层次检测人员,加强风险预警监测。重点建设2-3个条件较好的县级畜产品检验监测机构,提升县级日常监测、定期抽测、突击检测能力。

(二)推进综合执法。整合市、县(乡)畜牧兽医相关执法机构和职能,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等执法工作。配备必要车辆设备,完善快速执法系统,提高执法反应能力。健全跨区域信息通报、案件查处移交等工作机制。严格追溯和查处有问题的畜产品及投入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深化京津冀执法合作,健全区域互查、检打联动、案件协办等制度,提高联合执法水平。

(三)实施信息化管理。加强全市畜牧业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将全市涉牧机构和单位的监管服务、技术支撑、生产流通等信息,全部纳入省级畜牧兽医综合管理系统中央数据库。完善动物卫生信息化平台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移动快速执法系统、动物卫生监督快速反应指挥系统,探索建设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到2020年,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应急指挥、综合执法、为民服务等基本实现网上办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八、加快饲草料产业发展

以“粮改饲”试点和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为引领,开展人工种草,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积极打造万亩示范区、千亩示范片,增加优质牧草供应总量。积极推广全株青贮玉米和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鼓励养殖企业建设自有饲草料基地,培育一批种养结合、草畜配套的家庭牧场、草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推广青贮、微贮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处理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利用率。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统筹协调解决现代畜牧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要编制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支持畜禽良繁、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饲料兽药保障四大体系和奶粉产业建设。整合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财政补助等资金,加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支持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依据政策要求,整合新能源建设等项目资金,利用农业开发、农业政策保险、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振兴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治理等资金,加大对畜牧生产与加工、良种繁育、疫病防控、饲料兽药安全的投入,稳定和保护畜牧业生产能力。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三)强化信贷保险支持。金融机构要拓宽贷款抵(质)押范围,按照畜牧生产规律调整贷款条件和规模,推广畜禽养殖保险保单抵押和奶款抵押贷款融资。充分利用现有农业信贷担保资源,加快发展畜牧信贷保险。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畜牧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保险部门要增加畜禽养殖保险种类,适时开展生鲜乳价格政策保险,扩大育肥猪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18年实现生猪、奶牛保险全覆盖。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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