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8年04月10日 来源: 市政务办 作者: 字体:  

为认真落实《2018年市委工作要点》,加快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速度,加大力度补齐民生短板,市政务办会同市教育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反复推敲,几易其稿,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18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lfszwb@163.com

2、联系电话(传真):0316-2090875

3、通信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北路6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编:0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2018年市委工作要点》,加快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速度,加大力度补齐民生短板,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优化审批流程

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从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全面再造、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进同步办理、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全方位提高项目办理速度。

运行方案如下:(详细流程图见附件1)

二、简化重点环节办事程序

1.项目建议书阶段。财政资金证明不再作为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要件。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的学校建设项目(含改扩建),发改委依据教育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议书直接批复。

2.可研阶段。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2016]1号)实行;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原址改扩建的项目,不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可研报告中增加社会稳定风险内容;简化学校建设的环评手续,需要环评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在开工前完成环评评价报批。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可研报告、规划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符合要求的发改委3个工作日内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审查,评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不含委托评估时限)。项目单位提供用地红线图后,行政审批局7个工作日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3.初设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可研批复文件后,规划部门3个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初设报告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要求的发改委3个工作日内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审查,评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

4.施工许可阶段。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划拨手续没有完成的情况下,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可先由行政审批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规划局发出《正在办理审批手续通知书》,待项目取得合法土地使用证明后再替换《正在办理审批手续通知书》。具备用地手续以及其他法定申请条件,且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

三、进一步精减审批材料

各有关部门应以依法合规、便捷高效为原则,全面清理审查服务事项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一律不准再提交;已经进库的证、照、文一律不准再提交;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律不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各部门平均精减申报材料不低于30%。

四、大力度压缩审批时限

为加快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各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和下达投资计划办结时限,由法定的80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不含委托评估时限);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9个工作日;用地预审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签订划拨合同、发放土地证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21个工作日(其中,国土分局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市国土局14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联合审查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施工许可办结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总体匡算,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审批时限由法定238个工作日压缩到59个工作日,提速75 %(政府决策、技术性审查、公示、中介服务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五、积极推行“模拟审批制”

按照高效快捷、依法依规的原则,对教育投资项目实行“模拟审批制”,即项目单位在办理教育投资项目各项前期报批手续,各审批部门第一时间未能及时作出正式批复时,先发出正在办理报批通知书(详见附件2),以方便项目单位开展下阶段工作。

该通知书在“模拟审批制”办理流程中视同正式批复,至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所有正式报批手续,“模拟审批制”流程即终止。

项目单位应按照规定抓紧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正式批复,以取代通知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主动抓紧审查审批报送材料,出具正式批复。正式批复文件的日期应符合规定程序要求。

六、全力提供“保姆式”精细化服务

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给予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协调联动。

1、市教育局、政务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职责是:(1)每年年初,提供政府批准的年度主城区学校建设计划,通报学校建设进展情况,提出需要市直相关部门支持事项清单;(2)负责组织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搞好集成服务,重点是提供一次性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对项目跑办人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为项目单位提供业务咨询;(3)建立工作台账,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学校建设项目,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并将建设进度情况及时向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报告;(4)建设定期督办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办理事项情况的督办,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结的事项,下发督办卡,督促加快办理速度。

2、市发改委、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国土局等部门,要主动对接,提前介入技术审查,全力做好学校建设的审批服务工作。

3、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政务办负责,定期召集相关工作人员,通报学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市政府研究。

七、强化学校(幼儿园)建设指挥督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市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指挥部(见附件3),全面负责市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日常协调调度工作。

二是强化专班建设。市教育局,安次、广阳两区政府分别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各项目单位分别组建工作专班,以岗定人、以事定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审批部门也要明确专人,专司审批,严防推诿扯皮。

三是强化挂图作战。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审批流程制定工程推进图,排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任务、完成时限,以天保周、以周保月、环环紧扣,无缝对接,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市政务办重点督导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进展;市教育局重点督导各项目单位的工作进展;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市教育局、市政务办全面做好工程推进督导工作,对因工作不力、贻误工期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 1、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审批流程图

 

                 2、正在办理审批手续通知书

 

                 3、市主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指挥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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