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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50号建议的答复

2018年07月17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字体:  


王自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大广高速廊坊段两侧高炮广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广高速廊坊段广告管理情况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大广高速广告管理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1号)、《河北省高速沿线广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省属高速公路广告设置的补充规定》等文件,文件规定了广告规划原则,审批流程、建设标准、以及安全管理要求;基本保障了合法广告设施安全。为了集中整治高速沿线非法广告设施,加强合法广告设施安全维护,督促广告租赁客户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做好老旧广告画面的更换及清理维护工作,2017年9月8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河北省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冀办传〔2017〕30号)出台了《河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明确指出“高速公路隔离栅以内的广告设施清理规范工作由沿线高速公路路政负责;隔离栅以外的由高速公路所在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2018年10月31日,现路政部门正在治理中。

二、大广高速廊坊段广告治理情况

一是廊坊市固安县于2017年9月集中开展了一次大型非法广告牌(高炮广告)拆除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大广高速公路固安段护网外大型非法广告牌得到彻底根治,103块大型非法广告牌被全部拆除,有效净化了大广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同时,固安县严禁在大广高速公路两侧再设置大型广告牌,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拆除。

二是大广高速廊坊段在廊坊市霸州市界内共两段(K1390+100-K1390+510和K1394+210-K1396+620),全长2.82公里,由大广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路政支队固安大队管辖。经核查,霸州市界内公路两侧共有10块高炮广告牌,都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其中2块已经高速管理部门审批,8块已在高速管理部门备案。目前,霸州市界内高速公路两侧的10块高炮广告牌牌面外观良好、整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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