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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市大气办对今年5-8月份空气质量排名连续靠后的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公开约谈。4个乡镇分别是大城县臧屯乡,香河县安平镇、霸州市堂二里镇、安次区东沽港镇。
自2018年1月1日我市正式开展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以来,大城县臧屯乡5、6、7、8连续4个月在全市90个乡镇倒排前十名和南部片区组倒排前三名;香河县安平镇5、6、7、8连续4个月在全市90个乡镇倒排前十名;霸州市堂二里镇5、6、7月份连续三个月在全市90个乡镇倒排前十名和南部县(市)组倒排前三名;安次区东沽港镇6、7、8月份连续三个月在中部片区组倒排前三名。
会上通报了约谈原因,被约谈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依次作了表态发言,承诺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大城县、香河县、霸州市、安次区政府、大气办主管负责同志就本地区如何抓好整改讲了具体意见。
市大气办要求,各县(市、区)以及被约谈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位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局,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工作中突出出来,经常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并向乡村延伸,认真查找思想和工作两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加强本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专家组、各县(市、区)要对各乡镇提供细致周到的指导,帮助各乡镇解决问题,精细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根据PM2.5专家组提出的管控建议,有针对性地逐一整改发现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同时,要对照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对重点区域的污染源加大管控力度,努力退出乡镇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局面。
据了解,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并参照国家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及公布的办法和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公布办法,制定了《廊坊市2018年县(市、区)及乡(镇)空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乡镇空气质量排名办法适用范围及考核标准,对监测数据管理及数据审核、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规定了追责问责条款。市大气办要求,各相关县(市、区)要尽快落实对相关乡镇的问责追责并报市大气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