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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廊坊市2018-2019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报道方案》

2018年10月22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陈正 吕新颖 字体:  

近日,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廊坊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报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廊坊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治理措施和成效,及时反映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宣传内容和重点活动。要做好社会宣传。对秋冬季攻坚方案进行整体宣传;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组织主题社会宣传活动;根据不同时间节点,主要围绕秋冬季方案做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等11个方面的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进行典型案例宣传;提前启动第三届“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系列评选活动工作;组织环境观察员与公众开放日活动;做好信息发布,发布新闻通稿,举办发布会,开展伴随式采访,及时回应热点。做好媒体宣传,建立市县两级媒体发布矩阵,加大专栏宣传,每日发布行动进展。按国省环保督察要求,在廊坊电视台廊坊新闻节目设立“曝光台”栏目,自2018年11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每天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进展等,每次播出时长为3分钟左右。在《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开辟“曝光台”专栏,自2018年11月1日起,及时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进展等。在市、县两级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新媒体上开设“环境违法曝光台”栏目,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每周的固定时间公布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例及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做好新媒体宣传,利用新媒体扩大影响力,大范围推送有关稿件,开展科普宣传和法规解读,积极转发推送,提供宣传素材。

《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市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媒体沟通,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报道内容。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调度市内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协调京津冀媒体进行报道;负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应急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网络舆情工作;协助组织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大气办负责牵头组织市级媒体、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中省级媒体,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工作目标、部署、重要举措和成效,及时反映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举措、新亮点、新经验。市环保局负责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设计宣传报道专栏专题;提供宣传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片、科普知识和专家解读等内容;负责开展本部门宣传工作;负责引导企业带头做好宣传工作,多参与、多支持各专项行动,营造齐心协力治理污染的良好氛围;负责社会宣传工作。

《方案》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创新方式;加强配合,把握导向;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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