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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动态

我市密集出台措施促进实体、民营、工业经济转型发展

2018年11月09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字体: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振兴实体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摆到突出位置,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先后出台转型升级、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多项政策文件,引导鼓励、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精神,实现全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密集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企业发展的措施》《廊坊市“千企转型”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政策措施,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和支持我市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全市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今天,本报编辑部将相关文件进行摘登,以方便广大企业、市民了解相关政策措施。

 

中共廊坊市委 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1.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对民间投资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政策。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新型城镇化、军民融合技术、社会领域产业的民间投资。

2.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组织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廊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分类改革措施,推进“照后减证”,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和程序,力争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在对我市现有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单等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基础上,按照省统一部署,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研究编制公开新的清单。

3.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和多渠道融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4.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新型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加快我市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发展,重点支持小微和涉农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贴现融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5.推动用地政策落实,为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10年以上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对租用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的小微企业,3年内给予租金优惠。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6.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新认定的市级小微型创业创新基地、河北省小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小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7.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研发团队,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给予企业研发团队20万元的研发补贴,对荣获河北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企业,给予研发团队一次性研发经费补贴10万元。制定廊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每年培育50家,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

8.实施品牌质量提升工程,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 、20万元,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注册费的70%、总额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奖励20万元。

9.搭建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智慧政务”工程,以“信息技术+制度创新”推动政务流程再造、政府管理体制变革,重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完善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证照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咨询,逐步实现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政务服务相互融合和政务信息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共享,力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10.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及时查办垄断案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廊坊市“千企转型”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万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30〕)要求,廊坊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实施“千企转型”推进行动,强力出台八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设计能力。积极引导高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团队)落户企业实施产业化的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推动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设研发机构和各类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集中支持一批优势企业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计划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开发一批重大“杀手锏”产品。鼓励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工业设计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档次;开展工业设计与产业深度融合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工业设计“明星产品”、打造一批工业设计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工业设计植入模式。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开展贯标认证,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二、开展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以“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为导向,以综合考评、绩效分类、精准施策为主要内容,按照分级推动、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动态管理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试点先行、完善提升、全面推广“三年三步走”,逐步实现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全覆盖。制定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方案,设定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等指标,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结果对属地内企业合理进行分类分档,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差别化政策措施,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提高准入门槛,新建、扩建项目原则上入园进区。通过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标准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扶优汰劣调整优化资源要素配置,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廊坊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采取后补贴、资金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精特新企业、填补国内空白产品和管理提升等进行资金支持,促进全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市工信局负责研究制订《廊坊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安排相应专项资金,支持本区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其他相关财政专项资金,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向实施转型升级的工业企业倾斜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市、县分别重点支持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积极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国家、省级重大专项,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强化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发挥政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向转型升级企业倾斜支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100项以上转型升级项目。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筛选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和股权交易所挂牌。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认真规范上市后备企业改制,精心组织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加快企业上市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企业上市资金扶持。到2020年,全市工业企业上市总数力争达到80家。

五、落实税收政策。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在规划用地调整等方面依程序予以支持。符合国家和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节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充分利用国家、省有关政策,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保障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七、开展对标赶超和“把脉问诊”。深入开展对标行动,引导推动企业围绕创新理念、技术装备、研发设计、产品标准、节能减排、经营管理机制等关键环节,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开展对标行动,引导每个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一个对标赶超目标企业,明确对标赶超具体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企业开展对标交流培训和咨询服务,建立对标政策激励机制,树立一批对标示范企业。支持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产学研对接合作,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企业转型升级智库,组建一批“企业医生”“企业诊所”,对企业开展把脉问诊,协同攻关,切实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研发设计、工艺装备、质量控制、企业管理、品牌塑造、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问题。

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应用,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围绕企业网络改造提升、云平台建设、大企业“双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应用、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等开展示范项目培育、示范带动。开展企业上云试点示范,推动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先布局工业互联网高端高新产业,建设高水平工业互联网网络。提高工业企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
 

关于进一步促进 实体企业发展的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全市工业企业2018年度总产值前50名且第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的前30名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企业提升质量效益,对全市实体企业2018年度纳税总额前50名且第四季度纳税同比增长15%以上的前30名企业给予奖励,其中,1-5名给予“市长特别奖”,每家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6-30名给予“突出贡献奖”,每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2018年度实际完成技改项目投资(以发票为准)3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实际完成技改项目投资1(含)-3亿元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实际完成技改项目投资5000(含)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列入2018年度省千项技改项目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2018年度新开工并纳入技改投资统计项目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1)对2018年度新建入统规上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加奖10万元,最高加奖100万元;对由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2)对2018年度新增入统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的,每家一次性奖励40万元。(3)对2018年度新开业入统和由规(限)下转规(限)上的服务业企业,按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的行业入统划分标准,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其中新开业入统的给予加倍奖励。
 

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一、强化资金支持,设立廊坊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初期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设计成果转化、设计活动举办等。

二、加快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建设,对于建成验收后的市级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市政府给予连续3年、每年300万元的运营补助。

三、鼓励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面向全市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专项审计核定投资额的不同规模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可申请一次奖补,奖补标准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奖补标准可提高到20万元。

五、支持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对获得省级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奖补资金,且具体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到我市域内的企业,市政府按核定支出费用的50%,对单个项目予以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六、举办特色品牌活动,重点打造廊坊工业设计周、廊坊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等品牌活动。对获得廊坊工业设计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可一事一议给予补助。

七、支持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对经评估认定达到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市政府奖励50万元。

八、扶植发展专业化工业设计机构,对服务机构不少于10家,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经评估达到市级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标准的,市政府奖励30万元。

九、引进国内外工业设计机构,对在我市正式注册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经第三方评估认定的知名设计机构、设计大师工作室,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自用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补贴资金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加强工业设计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工业设计人才来我市从事工业设计工作,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建设工业设计产业实训基地、订单式人才培训基地、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基地。

记者 王文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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