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今日廊坊>本市动态

本市动态

市大气办发出紧急督导令
强化属地和部门治霾责任 强力落实重点防控工作

2018年12月13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陈正 吕新颖 通讯员 卢艳丽 字体:  

12月12日,市大气办发出《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督导令》(2018年第5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属地和部门治霾责任,强力落实重点防控工作。

督导令指出,进入秋冬防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恶化,10-11月份我市PM2.5平均浓度连续不降反升,11月份PM2.5浓度不降反升比率更是在省内8个传输通道城市中排名第一,同时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及省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数量较多。为此,12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进行了公开约谈,并通报了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我市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有效抓好整改落实。当前我市正处在战收官、迎开局秋冬防攻坚作战开局不利的攻坚阵痛期,为确保我市秋冬防工作圆满完成,各级各部门在强化落实秋冬季各项大气污染防治举措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以下五方面重点防控工作。

要抓紧确定供暖季企业错峰和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全市工信部门、环保部门要按照上级确定的标准和禁止“一刀切”要求,分别加快确定我市错峰生产企业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错峰生产清单,并上报国家、省备案。对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错峰生产管控要求。对存在少报、瞒报、漏报和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被部、省督察巡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同时要增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要加力严控扬尘污染。全市建设部门要会同交通、国土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扬尘污染的决定》,强化扬尘管控,扎实做好扬尘污染管控的各项要求,对管理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工程工地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要强力打击“散乱污”。全市各地要对整治完成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杜绝死灰复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全市环保部门要配合工信部门加大自查力度,强化执法落实,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要严控重污染车辆入城。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市主城区大车管控力度,严控高排放大车污染,强化卡口检查,减少大车进城污染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要严控各类露天焚烧。全市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和网格监管,强化技防人防举措,增强巡查,加大秸秆焚烧管控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位。

督导令强调,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廊坊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廊坊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和《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和督导责任,凡因工作扯皮、推三诿四、监管不力、处罚不严、责任缺失等原因导致的工作落实不到位、被国家和省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或在省考核中丢分,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启动问责机制,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