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
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年02月03日 来源: 廊坊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冀办〔2019〕3号)精神,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精准扶贫脱贫质量和水平,廊坊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自2018年2月3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于2月22日前反馈至廊坊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件:lfmz_fupinban@126.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28号西子印象酒店6楼市扶贫办

联系电话:0316—2288971,2288975

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市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勇于担当尽责,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度全市实现贫困户脱贫退出1474户4189人,圆满完成了脱贫退出4000人的目标任务。

2019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到2018年底我市仍剩余595户1065人尚未脱贫,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扶贫脱贫精准度和群众认可度、产业就业科技扶贫广度和深度、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设、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方面均需进一步提高。我们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增强信心,又要高度重视存在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扶贫脱贫质量和水平。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冀办〔2019〕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廊发〔2018〕33号)要求,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脱贫攻坚形势任务,现就推进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指引、总体框架、核心要求、基本方略、力量之源。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作为扶贫干部的“枕边书”,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立足实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理论研讨等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学习贯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深刻思想内涵。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蕴含的鲜明人民立场,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蕴含的强烈历史担当,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蕴含的科学方法路径,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可持续脱贫的机制,提升可持续致富的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性真理性。在最后攻坚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现有目标标准不动摇,牢牢把握正确方向,锁定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聚力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坚决反对擅自拔高或降低目标标准,坚决反对急躁蛮干、消极拖延,坚决反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压实各级责任,继续保持攻坚力度和政策强度,强化扶贫投入,优化政策供给,凝聚社会合力,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真正谋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四)推动脱贫攻坚主要工作决战决胜。2019年力争现行标准下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五)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20年重点推进脱贫成效巩固提升,迎接国家和省考核评估验收,确保贫困群众同全市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六)全面统筹脱贫和防贫工作,确保建立形成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统筹衔接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提高产业就业科技扶贫质量,加强兜底性保障措施,全面彻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统筹脱贫与防贫工作,完善非贫困低收入户、非持续稳定脱贫户扶持政策,减存量、控增量。要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战略思路,提出对收入水平较低人口的中长期帮扶意见。

三、夯实脱贫攻坚基础,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落实到户

(七)扎实开展中央和省专项巡视、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监督。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将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党委巡察的重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推动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在全市对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一次系统大梳理,继续深化国家和省扶贫成效考核、国家和省巡察及中央和省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做好中央和省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逐条逐项核查,到村到户到人,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进行常态化约谈。(责任领导:李龙、魏国东、张秉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扶贫办)

(八)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行动,实现扶贫脱贫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聚焦国家、省考核和贫困退出,学习承德市经验,采取备、训、访、帮、档、验、录、示“八字工作法”,全面提升工作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强化扶贫信息的精准和共享,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加强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市县乡村四级纵向互通,民政、人社、教育、住建、医保、卫健等部门横向互联的信息网络。(责任领导:李龙、张秉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九)落实动态管理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贫困户收入登记制度,一户一干部常态联系、一户一档案全面建档、一户一措施精准帮扶、一月一登记掌握实情。切实改进帮扶工作,引导帮扶力量更加注重送思路送政策送技术,更加注重深入交心解决困难,更加注重长期增收稳定脱贫,更加注重帮扶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并重。扎实开展走访暖心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贫困群众就业、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温暖过冬等切身利益问题,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各项要求。(责任领导:李龙、张秉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四、加大产业就业科技扶贫力度,提高扶贫脱贫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增强产业扶贫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扩大产业覆盖面,规范和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产业扶贫规范提升工程,搞好精准对接,建立工作台账,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把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种养加”等脱贫产业中来。提高产业收益率,大力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紧密衔接、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动发展,努力提高抗风险能力,让贫困群众在扶贫产业发展中得到实惠、增加收入。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责任领导:张秉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十一)提升就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突出抓好职业培训,促进教育、人社部门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充分运用市场化的办法,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个、脱贫一家。突出抓好就地安置,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各类公益岗位安置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突出抓好劳务协作,用好京津两大市场,实施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协作机制,通过劳务输出就业、产业帮扶项目吸纳就业、多渠道帮扶就业等途径,有效提高劳务协作助力就业扶贫成效。(责任领导:贾永清、张春燕、张秉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综合保障性扶贫脱贫计划,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

(十二)推进农村特困群体社会救助全纳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行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在核算困难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减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等,扣减后符合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和财产状况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健全低保认定方法,实行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结合,对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及政策边缘人群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实行建档立卡,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防止滑入贫困群体范围。(责任领导:张秉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推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取得新突破。强化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多重保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贫困群众待遇水平,确保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小病、常见病、慢性病能看得起,大病重病也能确保全家吃穿有保障。推进大病集中救治,2020年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至30种。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试点推进,稳步实施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严格村医准入门槛和退出、考核机制,加强乡域内村医统一管理,强化药品供应,优化村卫生室药品结构,满足贫困人口就医需求。学习临西县健康扶贫经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推行农村“健康之家”建设。(责任领导:贾永清、张春燕、张秉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十四)推进教育扶贫水平再提升。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全面排查机制,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省内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三免一助”政策。深入实施涵盖域内外、非公立和普惠制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政策,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责任领导:张春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下大力完善防贫常态长效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

(十五)强化脱贫后续扶持。对脱贫户,进一步明确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继续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保持支持政策一段时间稳定不变,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促进逐步致富。实施脱贫户跟踪监测,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避免扶贫工作中出现新的短期行为,确保脱贫退出稳定可持续。(责任领导:李龙、张秉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医保局等)

(十六)强化贫困边缘人口扶持。加强贫困预警监测,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实施针对性扶持和救助,防止出现新的贫困人口,防止边脱贫边返贫边增贫现象发生。对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防止低保对象成为贫困人口。坚持精准方略,坚决防止借机“搭车”。(责任领导:李龙、张秉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十七)强化内生动力提升。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其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坚决防止包办代替、越俎代庖甚至强迫命令,坚决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等靠要”等不良习气。加强教育引导和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能力。改进帮扶方式,注重激励和约束并重,开展以奖代补、事后奖补、生产奖朴、劳务补助等奖补式帮扶方式,推行扶贫公益岗制度,动员更多贫困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研究产业就业扶贫“以奖代补”政策,对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实现稳定增收的进行奖补,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予以奖励。加强教育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孝道文化,强化家庭成员赡养、扶养老人的责任意识。持续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改变婚丧嫁娶、节庆活动大操大办和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文明新风。(责任领导:李龙、奚献军、张秉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七、强化攻坚资金保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十八)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确保扶贫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需求相匹配。脱贫攻坚期内,优先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保持适度增长,市县财政投入扶贫资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严格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责任领导:贾永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廊坊分局等,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十九)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全链条、全覆盖的跟踪监管和全面审计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整合资金监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县级政府履行整合资金监管首要责任,县级资金使用部门和财政部门落实具体监管责任,确保管住用好。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责任领导:贾永清、张秉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二十)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聚焦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资金使用部门要严格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加强绩效执行跟踪,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实行资金使用部门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责任领导:贾永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八、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一)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解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加强扶贫审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实现全覆盖,坚决防止资金闲置、挥霍浪费等行为。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8〕56号)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未经省批准,市级以下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每年4-6月份,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束后,严禁市县开展各类督查检查等,给基层留出足够时间抓整改,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工作实效。(责任领导:李龙、魏国东、张秉舜;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别牵头负责)

(二十二)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扶贫干部队伍作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党支部书记“领头羊工程”,突出能力提升,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万人示范培训”,加大村“两委”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市级抓重点培训、县级抓兜底培训,确保有贫困户的村党组织书记实现每年培训全覆盖。(责任领导:李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九、认真贯彻“市县抓落实”的要求,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四级书记一起抓,实行党政同责,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县乡党委书记“擂合赛”、领导干部包联、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等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切实做到扶贫脱贫一个也不能少。抓好扶贫队伍建设,严格帮扶责任人管理,更好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责任领导:李龙、张秉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

(二十四)注重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各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各负其责,严格按照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脱贫攻坚的政策合力、工作合力,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坚持上下联动,落实请示报告和“事不过三”协调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沟通两次得不到回应或没有明确意见的要及时上报。用好社会帮扶资源,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行动,充分发挥社会扶贫网的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凝聚强大合力。(责任领导:李龙、张秉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工商联)

(二十五)严格督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整合督查力量,开展明查暗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在国家和省扶贫成效考核或重点工作常态化约谈中造成严重影响、拖全市后腿的,坚决追责问责。要倍加关心爱护扶贫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严禁以简单问责代替问题整改,激发和保护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在脱贫攻坚中圆满完成任务、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责任领导:李龙、魏国东、张秉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大督查办、市扶贫办)

(二十六)总结推广典型,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及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结合全国和省脱贫攻坚奖、全国和省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彰,加强经验总结,在全市选树一批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典型和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激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营造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责任领导:李龙、奚献军、张秉舜;責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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