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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依法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2019年11月12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留言时间:2019年11月10日

市民任先生来电反映:广阳区丰盛路东侧一蔬菜店占道摆摊经营,且产生大量垃圾。

答复时间:2019年11月12日

答复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答复内容: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调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对该店铺负责人进行法制宣传和批评教育,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告知其占道经营的行为已违反《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拒不整改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该负责人表示配合执法工作,自行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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