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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进口的20条措施的通知

2019年02月11日 来源: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促进进口的20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进口的20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旨演讲精神,进一步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动全市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进口商品结构

(一)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筹办2022年冬奥会等重大国家战略及我市新型显示、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造、电子商务、大数据、文化创意六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主动对接重点项目,扩大进口;重点进口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稀缺资源性产品;积极引进一批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抢占技术发展制高点的重大工业项目;利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管理权限下放我市的便利措施,鼓励企业扩大技术进口。(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步扩大农产品和资源性产品进口。按照国家外贸进口政策要求,适度增加国内紧缺的农产品和有利于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农资、农机等产品进口,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粮食等农产品进口资质和配额,促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我市企业进口大豆、葵花籽等杂粕,支持上述丰富蛋白饲料籽粕进口;鼓励我市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促进高质量、低污染资源性产品的进口。(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廊坊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积极扩大优质日用消费品进口,助推消费升级。鼓励亟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高精尖且市内尚处于空白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进口。(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廊坊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进口市场体系

(四)积极培育各类进口主体。通过业务指导、政策激励,加强“孵化”,推动出口型企业向进出口并重转型,培育壮大进口龙头企业,增强其对京津冀地区的辐射力;提升国有企业进口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进口,发挥外资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等方面的推动作用;鼓励内贸企业扩大进口业务,推进进口与消费联动。大力推动海关信用管理工作,使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优惠措施落实,提升AEO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廊坊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进口与国内流通相衔接。鼓励我市大中型流通企业与境外供应商、市内进口商建立业务合作联系,减少中间环节;支持有实力企业整合进口相关环节,打造“国际采购—进口—自营销售”一体化平台。鼓励市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打破垄断,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市内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抓好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消费投诉、进口消费品质量追溯、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廊坊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行业组织作用。发挥我市大智移云、电子信息、装备工业等重点行业商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指导和信息发布,开展进口业务咨询培训,引导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行业协调自律,积极争取定价话语权。(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精准服务培育进口企业。提升对存量进口企业服务的精准度,将年度进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企业列入市级重点联系企业,开展“点对点”联系服务;将年度进口额100万美元以上企业列入县级“潜力型”企业予以培育。(市外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保税进口平台发展。大力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廊坊综合保税区根据进口国别(地区)市场,建立有关国别(地区)线下展示线上成交的进口展示馆、进口商品交易中心、跨境电商进口延伸平台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申请设立免税商店,满足消费升级,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廊坊海关、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依托特殊监管区域扩大进口。发挥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自贸区优势,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协定优惠安排,积极扩大进口;实施进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妥善应对经贸摩擦,规避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风险;鼓励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和保税仓库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通过保税监管场所扩大物资进口和储备。(廊坊海关、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进口市场多元化

(十)利用展会平台扩大进口。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立组织机构,发挥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全市招展招商采购等相关工作,扩大我市采购成交量。利用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等国际性展会平台,举办进口经贸洽谈、项目对接活动,提高进口贸易规模。(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培育进口贸易平台。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区、国别园区根据需求情况,建设进口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进口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进口展示平台、进口电子商务平台、进口专业市场平台,为进口企业提供市场化的通关、报检、营销、物流、金融等服务。(市商务局、廊坊海关、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六体系两平台”发展模式,积极争创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园区,培育和扶持发展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贯彻落实我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成熟经验的政策清单,完善跨境直购进出口(9610)模式监管方案,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先理货后报关。(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廊坊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扩大“一带一路”国家进口。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把沿线国家作为我市重点进口来源地,支持企业开发中东、中亚、蒙古、俄罗斯等国家的优势资源;引导我市有实力企业依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城市,参与境外经贸园区建设,扩大相关产品进口。(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外办、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十四)强化财税支持。用足用好国家和我省支持进口的现行优惠政策,落实好鼓励类技术和产品进口贴息、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关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自贸协定优惠安排等政策,落实国家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改善进口金融服务。加强进口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创新进口信贷产品和服务,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优先安排进口信贷资金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进口贸易融资模式,通过跨境人民币境外投融资模式和产品创新,为相关项目提供优惠利率,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银保监分局、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进口信用保险体系。鼓励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积极利用政策性优势,拓展进口预付款、进口保理等保险业务,开展海外供货商资信调查、风险咨询服务,降低企业进口风险,缓解进口资金压力;鼓励各保险公司研究开展有利于扩大进口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对承保业务项下发生的风险损失及时赔付,减少企业损失;抓好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消费投诉、进口消费品质量追溯、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体系建设。(廊坊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进口发展环境

(十七)以优质服务扩大进口。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优化境内投资环境,进一步发挥外资在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优化进口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点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大项目,扩大进口规模;坚持扩大进口与扩大出口同部署同考核,清理“奖出限进”“宽出限进”等一系列不符合发展形势的政策和规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建立制约扩大进口问题台账。围绕产业、贸易、服务等重点环节,建立扩大进口要素供给瓶颈、技术短板、配套加工能力制约、产贸服衔接不顺等问题台账,分解工作责任,明确解决时限,逐一销号解决。(市外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降低进口环节合规成本。严格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加强对口岸收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不合理收费予以清理和规范,依法查处各类违规收费问题。(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廊坊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通关协作配合机制,密切与口岸海关联系对接,着重加强一体化进口报关货物的联系配合,努力提高跨关区作业效率;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和应用,推动业务办理由实体大厅转向网上大厅;推动关检业务全面融合,优化监管模式,积极落实国家口岸办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18条措施,实现年内整体通关时间较2017年压缩三分之一。(市发改委、廊坊海关、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扩大进口的重大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促进全市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贸易强市建设,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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