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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解释复工企业备案疑问

2020年03月20日 来源: 政府服务热线 作者: 字体:  

来电时间:2020年3月11日

霸州市霸州镇孔先生来电反映:根据霸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复产复工若干规定》的文件,复工复产不需要审批备案。现其经营的店铺打算复工,镇政府要求办理备案手续,认为与规定矛盾。

答复时间:2020年3月20日

答复单位:霸州市政府

答复内容:接到交办件后,经核实,霸州镇政府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小组【2020】35号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复业营业的企业实行备案制,并未对复工企业实行审批程序。实行备案手续,一是为摸清企业是否有外来人员,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二是对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进行指导,确保必要防疫物资到位,保障复工企业职工的安全。下一步,积极听取广大复工企业的意见,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的情况下,尽量简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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