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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落实财税补贴政策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4月02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通讯员 石克景 记者 刘杰 字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财税补贴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精准发力,加速惠企财税政策落地。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与税务、海关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廊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惠政策。精准落实上级各项税收支持政策,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通过严格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税收优惠政策,全力缓解因疫情造成的停工停产、纳税困难等问题,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减少了运营成本,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实体企业的冲击。

强化保障,确保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政策落实。按照人社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中小微企业免征和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经初步测算,我市企业养老金退费12943万元,失业金退费720万元,工伤保险退费1700万元。同时,及时足额拨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费资金7000万元,用于退还企业2月份已缴纳的部分费用。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落实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提供了有力支撑。

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市本级财税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导向作用,通过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增信服务、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等措施,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别是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落实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由财政部门对降低的担保费用予以补助,切实解决相应企业资金需求。目前,三河市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香河县华联香百超市有限公司、霸州市金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专项再贷款98565万元,申报阶段性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87万元,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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