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服务承诺
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景才
1、政策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向社会公开,不违规收费。工作人员不到企业“吃、拿、卡、要、报”,不参加被执行任务单位组织的旅游、参观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2、确保列入救助范围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确保参保的失业人员及时得到救济,做到一人不漏、一分不欠、一日不拖。
3、每周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个,对下岗失业特困职工每月进行一次送岗上门。
4、每年为下岗失业职工免费开展一次转岗转业技能培训,为每位来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提供一次就业指导。
5、对职工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受理,7日内立案60日内结案,特殊案件不超过90天。
6、办理社会保险、就业失业登记、工作调动、劳动合同鉴证等,符合规定条件,随到随办。
7、开通养老、医疗保险微机自动应答查询系统(企业养老保险应答查询电话:2227788、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应答查询电话:9991234、医疗保险应答查询电话:2227092)。
8、对违诺科室和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和纪律处分,并按《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227292,局机关门口设有投诉意见箱;接投诉后,3日内给予答复,15日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