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育局社会服务承诺
廊坊市教育局局长 王连清
1、保持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使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完成今年的中小学招生任务。
2、热心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机关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接待人要负责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务。来机关办理直属学校转学事宜者,在规定期限内,手续齐全的随来随办;不全的,补齐手续即来即办。
3、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高中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招收“计划外生”,不挤占计划内指标。
4、全面实行政务、校务公开。招生考试的政策、时间、成绩、录取结果等项内容,及时通过报纸、168信息台、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布。工作人员随时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中小学实行校务公开。春季3月底前、秋季9月底前将学校收费和支出情况通过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5、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对符合条件且用人单位决定录用的,有关手续在3日内办结,遇特殊情况不超过7日。
6、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现行收费政策,上级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招收“择校生”,高中“计划外”招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对乱收费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反映乱收费问题的信访,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反映后3日内予以答复,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通报。
为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市教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2034434 201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