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社会服务承诺

廊坊市民政局局长    储延平

    1、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三优(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优美环境)、一满意(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做到服务规范、热情、周到;杜绝冷、横、硬、推等不良现象。
    2、婚姻登记只收取工本费和照像费;对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日内办结;合格率确保100%。
    3、殡葬执法做到两人以上执证上岗 ,杜绝无证执法,不搞“以罚代化”。
    4、退伍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安置政策、安置去向、安置程序、安置结果、安置纪律“五公开”。
    5、民政事业费的发放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群众评议、集体审批和张榜公布”的程序进行,坚持每半年向社会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举报违反上述承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和降低年度考核等次处理。
    监督电话:2114398;市民政局机关门前设举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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