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民检察院社会服务承诺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繁浩
为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的行风建设,更好地体现为民、爱民、便民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要求,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郑重向社会做出六项承诺:
一、开展以反吃情、反说情、反泄露案情为主要内容的“反三情”活动,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严禁吃喝当事人、严禁为当事人说情、严禁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打探案情。
二、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向发案单位和当事人单位发放《案件监督 反馈卡》,明确监督内容和反馈时间,自觉把检察干警的执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实行接待工作“五步曲”,对办事群众坚持做到起立、让座、倒水、办事、送客。推行文明礼貌用语,接打电话实行“三句话”:问侯“您好”、自报“单位姓名”、答复“请讲话”。
四、实行信访接待首办负责制和“两卡”制度,即,对于第一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首次接访人即为责任人,发放“明白卡”,告知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接访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结束后,由首次接访干警负责答复来访群众,发“答复卡”,告知处理结果。
五、检察干警严格遵守如下纪律:(1)不配戴检察标志从事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非公务活动;(2)不接受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的礼物和提供的娱乐活动;(3)不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发案单位的交通、通信工具;(4)不参加用公款支付或可能影响公务的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5)不在发案单位报销费用;(6)不擅自检查、扣押和占用发案单位的财物;(7)非检察工作必要,警用车辆一律不闪警灯、不鸣警报器;(8)不准检察干警以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的分红派息等收取报酬;(9)警车不与地方车辆争道抢路。
六、为履行上述承诺,便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市检察院在市区主要街道、学校、居民居住区、商业区等地设立10个意见箱,从社会各界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110名。对署名投诉举报5日内将受理情况答复投诉人。
公开投诉电话:2152000、2126541、1350316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