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农电局社会服务承诺
廊坊市农电管理局局长 周志达
1、对农村用电管理全部实行统一电价、统一抄表、统一收费、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电价公开、电量公开、电费公开;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
2、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全市农村生活用电电价执行每千瓦时0.56元。
3、城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89%,完成农网改造的农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
4、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不超过90分钟。
5、用电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受理居民客户用电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各县(市)供电局向社会公布24小时电力故障保修和供电服务电话。
7、廊坊市农电管理局监督电话:2064834 2064815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将视情节,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