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电信分公司社会服务承诺
廊坊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张占平
为端正行风,提高效率,为广大用户服好务,市电信分公司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凡具备装、移机条件的,自收取用户装机、移机费用之日起,由《电信条例》规定的“城镇最长为30日,农村最长为40日”分别缩短为9日和15日。超出时限,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二、电信用户申告障碍,自112台受理时起,由《条例》规定的“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均做到不超过48小时修复。
三、欠费的,提前预告,在补足费用后,城市24小时内,农村48小时内恢复通话。
四、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实行第一接待人全程引导服务。对违反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告知用户。
五、严格执行国家电信资费标准,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对于违诺服务问题,用户可直接向180监督投诉台和社会监督员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