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规划局社会服务承诺
廊坊市规划局局长 徐海建
1、建设项目受理自6月15日起实行窗口报建。
2、接受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给予《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验签发,12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建筑设计方案审验签发;符合规划条件,并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市计委投资计划的建设单位,自申请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建设单位放线、验线、验槽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放线、验线、验槽,并核发合格证;受理建设单位竣工规划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3、对群众有关建设项目报建和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咨询,由接待员及时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认真做好记录,明确答复时间,回复时间不超过10日。
4、不得吃、拿、卡、要,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原岗位进行再教育。
公开投诉电话:2042077;单位门厅设局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