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益服务 > 职称技能 > 执业技能考试 >  正文
       
 
 

公安消防

 

 

2007-12-28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点击:  
 
资格名称 公安消防
主办单位 公安部、建设部
承办单位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建设厅






1、预备申请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2、甲、乙级工程设计单位从事消防设施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3、申请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中专学历已取得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设计或设计管理工作。
考试科目 《消防电气》、《消防设备》
报名时间及地点  
 


 
  打印】【 】【关闭】【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