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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出口产品认证、宠物出国手续、出口旧设备界定的问题

 

 

2008-08-31 来源: 访问量:  
 

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时间:8月28日上午9点至11点

嘉宾:动检科和机电科负责人

主题:1.什么情况下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2.带宠物出国需要什么手续?

      3.对旧设备如何界定?

  市民张先生咨询:什么情况下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机电科相关负责人说: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需符合以下8个条件: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市民杨女士来电咨询:我一个朋友出国想携带自家的小狗,想咨询一下如何申报?

  动检科相关负责人解释:为防止狂犬病等动物传染病传入,检验检疫部门要求每人仅限携带或托运一只伴侣动物(犬或猫)出入境,且须提供有效证件,包括:本人护照(或有关个人身份证明)、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有效动物检疫证书、官方或有关宠物医院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

  另外,携带导盲犬进境,需要提供专业训练证明。除此之外,证书齐全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伴侣动物,还需要实施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

  廊坊开发区的刘女士来电咨询:公司前不久从台湾进口了一项设备,设备上显示的制造日期是2004年5月,但从外观来看比较陈旧,可是在申报时标注的是新设备。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不是属于旧设备?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机电科相关负责人解释,旧机电产品需符合下列条件: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已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预检验,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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