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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花炮零售经营、工商责任认定、企业生产环境的问题

 

 

2008-09-11 来源: 访问量:  
 

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时间:9月4日上午9点至10:30点

嘉宾:法制科、宣教科和规划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

主题:1.办理花炮零售经营许可证?

      2.工人发生事故,所在工厂不承担责任,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3.能在员工宿舍生产油漆吗?

  市民王先生咨询: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有什么条件?怎么办?

    监管二科相关负责人解答:零售经营者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要参加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对零售场所有很多要求,如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不能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距离;原则上不得设置电器和照明设备;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悬挂由所在设区市或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标志牌。

    在具备上述条件后,零售经营者可以向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林女士是某厂工人,该厂与她签订了发生伤亡事故后不承担责任的协议。请问这项协议有效吗?

    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先生咨询:我们厂生产油漆的场所设在员工宿舍内,这样是否安全?

    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解答,根据《安全生产法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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