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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鸣响警报、小区人防工程的有关问题

 

 

2008-09-26 来源: 访问量:  
 

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时间:9月18日上午9点至10:30点

嘉宾:指挥通信科、工程规划科和执法科相关负责人

主题:1.为什么要试鸣防空警报?

      2.遭遇空袭该往哪里藏?

      3.小区地下室是人防工程吗?

  市民李先生咨询:为什么要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指挥通信科负责人解答:《人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我市从2001年起开始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前四次在每年的11月中旬,第5、6、7次在每年的9月18日,从今年开始全省统一定在每年的7月7日,以此纪念“七七事变”。

  组织警报试鸣活动的意义在于,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做到警钟长鸣,同时是对警报设施也是一次检验,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我市现在已在市、县、重要乡镇都安装了防空警报器,并且实现市对县的双路控警、统一发放,同时还有车载防空警报作为补充,实现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市民刘先生咨询:假设一旦发生战争,遭遇空袭该如何疏散?我们该往哪里藏呢?

  指挥通信科负责人解答:城市人口疏散贯彻就地就近的原则,重点组织重要目标附近、高危险区和人口高密集区的城市居民向近郊低危险区疏散。

   疏散组织形式应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疏散方式通常采取集体组织与个人投亲靠友相结合,以集体组织疏散为主;交通工具输送与徒步疏散相结合,以交通工具输送为主。中、小城市里疏散地域较近,城镇居民一般拥有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可采取集体组织疏散同个人自行前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我市目前已制定完成了战时防空袭预案的修订工作,对重要单位和人员的掩蔽以及老百姓的隐藏位置都作了具体明确规定,除重要目标不能公开外,老百姓隐藏的位置会提前告知公众。由于我市建市时间较晚,人防工程数量还不能满足全市人口疏散的要求,多数群众要疏散到农村去。 

  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请问现在居民小区的地下室是人防工程吗?

   工程规划科负责人解答: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具有防护能力强、防护设备完善的特点,对增强城市防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灾害,减少对城市生活、生产造成的损失,确保城市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防空地下室与我们平时所说的地下室不一样,主要区别在于各自的防护特点上:防空地下室是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而我们平时所说的普通地下室是无防护要求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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