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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11个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87元

2005-12-23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势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市城调队对城镇490户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87元,位居全省第二位,比去年同期增加1010元,增长12.5%。从收入构成看,工薪收入占主导地位,经营净收入高速增长,转移收入增长平缓,财产性收入增速下降。
   
    ●工薪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体
   
    前11个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685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73%,同比增长13.8%。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人均6640元,同比增长17.3%。
   
    ●经营净收入增长33.8%
    
    1--11月,我市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人均618元,同比增长33.8%。财产性收入人均195元,同比下降32.3%;其中利息收入69元、股息与红利收入16元、出租房屋收人80元,同比下降了47.7%、69.8%、15%。一增一降,体现了人们从业观念的调整、改变,以及投资新理念的成熟。
   
    ●转移性收入增长平缓
   
    转移性收入的主体是养老金和离退休金。1一11月,我市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人均2149元,同比增长2.6%。其中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人均1786元,同比增长5.6%。
   
    ●三河、霸州率先突破万元关
   
    从各县(市、区)的收入水平看,居民收入水平全面提高,特别是三河、霸州两市已率先突破万元关,分别为10290元、10025元。以下依次为香河9589元、广阳区9385元、大城9270元、文安9081元、大厂8894元、、永清8035元、固安7665元、安次7218元。从各县(市、区)收入发展速度看,安次区增幅最高,同比增长高于全市平均速度的还有香河县、霸州市、广阳区。
   
    ●医疗保健支出成为消费之首
   
    随着收入增速的加快和市场消费环境的逐步改善,我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结构正在优化升级。除住房、教育、购车新“三大件”的消费之外,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服务成了拉动消费品市场的新亮点。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居民家庭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大幅增加。1—11月,我市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达1110元,同比增长73%,增速位居全省第一位。其中,人均购买保健器具24.2元,同比增长4.7倍;人均医疗费支出489.5元,同比增长54.9%;人均药品费支出545元,同比增长49.9%。
   
    由于越来越多的居民选购大面积的住房,与之配套的家庭设备用品也大幅增长。我市居民家庭人均用于居住支出达893元,同比增长48.8%。其中用于住房装潢支出299元,同比增长1.25倍;用于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446元,同比增长34.3%。
   
    而前11个月我市居民家庭人均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达742元,同比增长26.6%。其中,文化娱乐用品支出273元,同比增长54.2%;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01元,同比增长21.8%;教育支出268元,同比增长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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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不能支配)后的收入。
   
    在构成上,家庭总收入由居民个人收入和家庭收入组成,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
   
    工薪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的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
   
    经营净收入: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所获得的增值收入。包括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保险收益、出租房屋收入、知识产权收入、从事股票投资、保险以外的投资行为所获得的投资收益等。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失业救济金、赔偿收入;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收入、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之间的赡养收入、捐赠收入、亲友搭伙费、其他转移性收入等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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