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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城市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2006-02-13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文章作者: 点击:

  31个城市日前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这31个城市分别是:武汉市、郑州市、邯郸市、廊坊市、长治市、晋城市、包头市、伊春市、日照市、淄博市、寿光市、新泰市、胶南市、徐州市、镇江市、吴江市、宜兴市、安庆市、嘉兴市、泉州市、漳州市、许昌市、南阳市、宜昌市、岳阳市、湛江市、安宁市、遵义市、乐山市、宝鸡市、库尔勒市。
 
  根据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请,经有关省(区)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建设部组织了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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