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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民一季度人均现金收入1741.2元
同比增加217.9元,增长14.3%
2008-05-22 来源:《廊坊日报》 访问量: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落实扶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741.2元,同比增加217.9元,增长14.3%。
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支柱。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60.5元,同比增加84.3元,增长17.7%,占现金收入的32.2%。其中,人均来自本乡地域内劳动收入354.6元,同比增加了63.2元,增长21.7%,对工资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5%。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有:本地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作用日益显现,农民从本地获得的务工收入持续提高;农民工务工环境显著改善,拖欠工资现象大为减少;劳动力工资普遍上涨。
农产品价格全面上扬,有办地拉动了农民收入增长。一季度,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965.4元,同比增加115.8元,增长13.6%,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55.4%。其中,来自第一产业的现金收入417.0元,同比增加77.5元,增长22.8%。农牧产品市场价格全面上涨成为农民一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非生产性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49.8元,同比增加17.8元,增长13.5%。其中,其它收入人均34.5元,同比增加10.4元;租金收入人均19.3元,同比增加8.9元;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人均7.3元,同比增加6元。一季度农民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人均65.5元,同比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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