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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鼓励新设金融机构的暂行办法》、《廊坊市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等事项。 市长王爱民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立方,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会勇,副市长刘智广、吕爱英、饶贵华,市政府秘书长王俊臣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随着廊坊市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加大,为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加快我市金融建设,增强区域对金融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需要引进更多的金融企业,为廊坊的经济建设增添“新鲜血液”。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快廊坊市金融市场开放步伐,推动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为实现“科学发展、进位争先、和谐安定、富民强市”的发展任务奠定良好基础。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有效激活创业主体,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并出台《廊坊市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很有必要。规定重点突出可操作性,按照放宽、激活、扶持的原则,主要内容涵盖放宽市场限制、激活创业主体、提供创业扶持,加强目标管理等方面,对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做出了具体规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执行好规定,特别是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廊坊市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它的出台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会议要求,要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办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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