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中心 > 本地要闻 > 部门信息 >  正文
       
 
 

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企业污染减排任务执行得怎么样
绿黄橙红黑五级环保标识监管重点排污企业
今年我市将关停取缔100家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

 

 

2008-04-15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记者贾树敏通讯员刘秋娥 点击: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绿色奥运环境保障工作,从今年起,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实施等级管理,分绿黄橙红黑五级进行监管。
   
    根据环境监督检查、企业污染减排任务执行情况,监管分为绿色(环境友好)、黄色(达标)、橙色(一般)、红色(较差)和黑色(很差)5个不同级别。
   
    其中,环保部门对“橙色”企业重点监管、“红色”企业限期治理、“黑色”企业停产治理,凡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予以关停。对恶意排污、污染严重的企业一律实行高限处罚,后果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重污染企业,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关停取缔一批、限期治理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全年对100家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对100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30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从4月初开始,我市全面启动后督查工作,主要是看污染企业有无环保手续、限期治理、综合整治是否到位。
   
    从今年7月开始,为改善“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现状,按照国家环保部的统一要求,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收费标准分别由O.63元/公斤、O.70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1.40元/公斤。


 
  打印】【 】【关闭】【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