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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9月20日 外埠车进京必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合格证15天内有效
尾气不合格 外埠车不许进京
我市进京机动车尾气检测处设在爱民东道与开发区华祥路交口处

 

 

2008-06-27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记者贾树敏 通讯员刘秋娥 点击: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市受省环保局委托,从6月25日起,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对全市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尾气检测,检测合格后发放进京环保标志。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批复实施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明确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所有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必须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否则将禁止进京。
   
    此次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摩托车。
   
    我市进京机动车尾气检测处设在爱民东道与廊坊开发区华祥路交口处。凡符合进京类型的车辆,均须到检测处进行尾气检测,并凭检测合格报告领取车辆进京环保合格标志,合格证有效期为15天。
   
    昨日,记者在进京机动车尾气检测处看到,前来检测咨询的车主络绎不绝,3个检测口工作人员不停地忙碌着。
   
    家住市区的钟先生在北京经商,每天都要往返于北京廊坊之间,一听说开始办理进京环保证立刻赶过来,“为了奥运会,做什么咱都支持。这不,听朋友说开始办证了,趁着人少,赶紧把证办了,以免误事。”
   
    两天来,我市接待检测机动车128辆,103位车主通过检测领到环保合格标志。
   
    进京机动车奥运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程序是,首先进行外观检验,通过之后将待检机动车基本信息输入“进京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查询,对于符合程序的进行污染排放检测,打印证明,最后领取进京环保标志。一套程序办下来大约需要20分钟。
   
    如有疑问,市民可拨打607308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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