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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下月施行
我市4年前已出台相关政策

 

 

2008-09-18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将正式施行,广大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到最近的属地工商所办理年度验照。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广大个体工商户办理各类工商业务,我市自2004年起出台了一系列下放权限、简化程序的政策,其中包括委托工商所直接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业务和验照手续。
   
    今年,工商部门取消了所有验照费用,让个体工商户“零费用”验照,还实行验照预约、延时和上门服务。
   
    据悉,我市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时限,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延长为1月1日至5月31日。

记者 张晓晨 通讯员 仇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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