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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验收
2007-12-12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记者张英 点击:
12月10日开始,由市委办公室、市社区建设办公室以及广阳和安次社区建设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市区78个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007年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建设作为“百姓急需、社会难点、历史欠账”的实事之一。经过为期一年的努力,市区社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检查内容包括社区用房、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及其他相关项目。根据我市社区用房建设情况,社区用房达标分为四种情况。由政府出资新建和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社区用房面积须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现代、美观、实用,特色鲜明;内部格局上要合理布局办公区、服务区、文化活动区;设有社区警务室、“一站式”服务站、市民学校、图书阅览室及文体活动室等设施;社区标识醒目;居委会、党支部牌匾悬挂规范。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社区用房装修风格要相对统一;内部格局上要合理布局办公区、服务区、文化活动区;设有社区警务室、“一站式”服务站、市民学校、图书阅览室及文体活动室等必备设施;社区标识醒目;居委会、党支部牌匾悬挂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左右而暂时缓建的,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布局办公区、服务区、文化活动区,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的综合能力;纳入城市开发改造时同步建设的社区用房,原有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进行简单装修,干净整洁,朴素大方,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不足100平方米的,要采取租赁方式,必须达到或超过100平方米标准进行简单装修,干净整洁,朴素大方,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社区标识醒目,居委会、党支部牌匾悬挂规范。
制度建设方面要求社区名称规范,党支部和居委会公章、牌匾统一,各类台账、记录和牌子管理规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协商议事制度、社区民主议事目制度和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制度等项制度完备;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廉政文化建设等项内容规范上墙。其他项目包括微机、电视、电话、桌椅等必备的办公用品齐备。按照《2006—2008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合理设置室外宣传栏等外部设施。
据了解这次检查验收结果,将市区78个社区用房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在此基础上确定20个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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