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中心
>
经济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文章标题
文章作者
录入者
关键字
正文
我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
2007-12-21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挂靠投标,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市招标办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关于在监理企业实行专职交易员制度的通知》、《关于监理企业办理专职交易员证的通知》三个文件,实施五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是实行监理企业专职交易员制度。参加市区建设工程投标、开标活动的监理企业,需到市招标办注册办理专职交易员证。监理企业必须由专职交易员办理投标报名、参加开标会等招投标手续,非专职交易员办理相关手续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是实行监理企业开标人员身份确认制度。市区建设工程监理开标会,要求投标监理企业拟任项目总监、专职交易员均必须到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招标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可要求投标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公司总经理(凭法人卡、身份证)参加开标会,无故缺席、迟到视为放弃。
三是实行监理企业投标承诺制度。监理企业参加市区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报名时,须出据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投标监理企业、招标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对投标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
四是实行中标监理企业项目部人员公示制度。市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在中标企业公示的同时,在廊坊市建设局网站对中标监理企业项目部人员进行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投诉邮箱,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五是严格招标工程中标后跟踪管理。对中标工程项目部人员严格实行押证管理,强化工地现场检查。对违背投标承诺的中标企业和项目经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切实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
打印
】【
大
中
小
】【
评论
】【
关闭
】【
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