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中心 > 经济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公开 买的卖的都明明白白
我市征缴“二手房”交易税2960万元

 

2007-12-27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12月25日一大早,市民张先生到市地税局征收局,打听“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公开制度。前些天,他与卖房者王女士商谈一处“二手房”买卖时,由于缴税问题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张先生欲购房产的性质(商业或非商业,120平米以上或以下)、获得产权时间、房产地域等问题后,表示:依照我市现有房产交易政策,取得房屋产权满五年的12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只需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缴纳2%的契税,无其他税款。
   
    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张先生高兴得合不拢嘴。他曾因买“二手房”所需缴纳税费太高、房屋成本支出过大而烦恼,根据政策他和卖房者不再在税款的额度上产生分歧。
   
    工作人员称,像张先生一样前来咨询“二手房”房产交易问题的市民,平均每天都超过200人。
   
    今年初,市地税局实行“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公开制度,带动税收同比大幅增长。
   
    截至目前,市地税局征收局共征得“二手房”交易税2960万元,同比增长360%。
   
    为防止交易过程中税款漏征,地税部门按不同区域、房屋新旧,每季度进行一次房屋交易价格评估,并以此价格为依据,征收税款。
   
    对于明显偏低的交易价格,工作人员会要求纳税人出具由专业房产评估公司提供的房产价格评估证明,否则将不予办理税收业务。
   
    对热点区域的房产交易最低价格,每月或每季按市场实际价格更新一次,并在各征收大厅公示。
   
    同时,他们制作“二手房”交易台账和“二手房”交易档案资料底册,详细记录相关数据,随时查阅,便于各联合部门的资源共享。 


打印】【 】【评论】【关闭】【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