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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一人公司”省会注册

 

2006-01-11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文章作者: 点击:

    1月9日,石家庄市民于晓通到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分局注册,成立“河北海通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并顺利领到了营业执照。他也成为今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河北省第一个成立个人公司的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据了解,原来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样,一旦股东间的意见出现分歧,企业的一些经营活动就会受到约束。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公司法》,放宽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一人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今年33岁的于晓通是“石家庄海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由于对几名股东经营的公司遇到股东意见分歧带来的不便深有体会,新《公司法》颁布以后,他立即着手组建自己的“一人公司”。1月4日,他到省工商局进行核准公司名称,1月9日,他带着准备齐全的材料到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进行注册,下午17时,他拿到了注册号为“1301002051903”的营业执照,他的“河北海通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告诉记者,以前只有外商才能成立独资公司,《公司法》修订后,允许一人设立公司,使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主体享受到了平等待遇,为投资者拓宽了进入市场的渠道。同时,这也降低了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群开辟了一个新的就业渠道,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有4家个人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等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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