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省劳动保障厅日前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和中线分别为25%、20%,下线为8%,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个、6个和3.5个百分点。
据悉,工资指导线中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确定的指导目标,下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按照刚刚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今年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20%,经济增长快的企业按照25%的幅度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按照要求,工资指导线发布后,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对没有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或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指导和督促企业增加职工工资。
对当年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指导线或企业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劳动保障部门将予以警示通报,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全方位执法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
因不可抗因素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准。